中小企業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應用資助的申請流程
根據《杭州市電子商務進企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杭政辦函〔2008〕343號)規定,按照財政、第三方電子商務企業和中小企業各承擔三分之一的原則,對中小企業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應用的首期網絡服務年費給予一次性資助。中小企業通過經認定的第三方電子商務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應用的資助申請流程如下:
1、中小企業在經認定的第三方電子商務企業辦理電子商務應用手續時,由第三方電子商務企業負責收集整理中小企業申請資料,由中小企業填報《杭州市電子商務進企業項目申請表》,附合同、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發票的復印件,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
2、由第三方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整理,按區、縣(市)填報匯總表(見附件),并注明財政補助金額(全額)。
3、第三方電子商務企業將申報資料于每季度首月(1、4、7、10月)10日前報送至杭州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環城東路23-6號,電話:87296791)。
4、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匯總和初審,經各區、縣(市)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后,上報市推進電子商務進企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經委高新技術產業處)和市財政局。擬列入資助項目經呈報市領導批準后下達資金計劃。
杭州市推進電子商務進企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